为充分发挥院分工会的作用,发挥维权、参与、教育等方面的职能,促进学校、学院的建设和发展,特制定本工作制度:
一、学院分工会在校工会及公司党委的领导下开展工作。
二、分工会设主席1名,委员2名,小组长5名。
三、服务学院中心工作,在教书育人和科学研究方面为广大教师提供成长平台。
四、负责教职工代表大会的日常工作,检查、督促教职工代表大会的执行。
五、代表和组织教职工依照法律规定,通过教职工代表大会和其它形式,参加学院民主管理和民主监督。
六、根据校工会的部署和安排,开展分工会的日常工作,做好“三育人”活动,积极开展有益于教职工身心健康的文艺、体育活动,总结推广先进经验,做好评先推荐工作。
七、关心会员生活,配合党总支开展送爱心活动,建立生育探访、生病探望等制度,对困难家庭教职工要给予适当资助。
八、协助管好、用好工会经费。
九、努力加强自身建设,做好按期换届选举工作和日常会员发展工作。 |